隐私政策
最后更新:2026 年 10 月 27 日
本页说明本站(www.2019527.xyz)在您访问、阅读、留言时如何处理与您有关的信息。我们尽量用平实的语言写清楚,不堆砌术语。
先说结论:三件事
| 您做了什么 | 我们会碰到什么 | 用来做什么 | 会不会给别人 |
|---|---|---|---|
| 只是阅读文章 | 百度统计写入的 Cookie(访客标识)、访问日志 | 统计阅读量与来源,判断哪些内容有用 | 百度统计作为服务商处理,不用于广告 |
| 发表评论 | 昵称、邮箱、IP 地址、浏览器信息、留言正文 | 展示留言、回复、拦截垃圾评论 | 存入评论服务端,不对外提供 |
| 发邮件咨询 | 邮箱地址、正文、您主动附的附件 | 只用于回复您这一次咨询 | 不对外提供,不加入任何名单 |
以下各节是对这张表的展开。
一、谁在运营本站,本政策管到哪里
本站由王志满律师(执业于北京市康达(南昌)律师事务所)个人运营与维护。
本政策仅适用于本站自身的页面。本站文章中指向的外部网站(微信公众号、知乎、哔哩哔哩、小红书、GitHub,以及工信部、公安备案查询等)各有独立的规则,您在那里的行为不适用本政策,请查阅相应平台的政策。
二、本站不会做的事
- 不要求注册、不要求登录,本站没有账号体系,也不保存任何密码。
- 不收集敏感个人信息:身份证号、案卷材料、银行账户、行踪轨迹等,本站既不索取也不存储。
- 不做广告投放、不做用户画像、不做跨站追踪,不向任何第三方出售或出租您的个人信息。
- 不使用在线表单收集信息:本站在页面上没有任何「填写资料」的输入框,除了评论区。
特别提醒:请勿在公开评论区粘贴案件材料、身份证件、合同全文、银行账户等敏感信息。评论是公开可读的,一旦发出即可能被搜索引擎收录、被他人截图转载,删除也未必能完全收回。
三、我们会接触到的信息
1. 您主动提供的信息
(1)评论留言
在本站文章下方留言时,需要填写:
| 项目 | 是否必填 | 用途 | 是否公开显示 |
|---|---|---|---|
| 昵称 | 必填 | 区分不同的留言人 | 公开展示 |
| 电子邮箱 | 必填 | 识别留言人身份、必要时回复或通知 | 不公开 |
| 个人网站 | 选填 | 在昵称旁生成链接 | 若填写则公开 |
| 留言正文 | 必填 | 展示您的观点或问题 | 公开展示 |
如果您在正文里自己写上了手机号、微信、邮箱,这部分内容会随留言一并公开,请自行斟酌。
(2)电子邮件咨询
您发邮件咨询时提供的信息,单独放在本节第 5 小节说明。
2. 自动获取的技术信息
(1)访问日志
页面托管与安全防护服务在提供服务时会自动生成访问记录,通常包含 IP 地址、浏览器与设备类型、访问时间、访问的具体页面、来源链接。这类日志主要用于排查故障、识别异常流量与攻击。
(2)百度统计:会写入 Cookie
本站使用百度统计了解「哪些文章被读得多、读者从哪里来、页面打开是否顺畅」。
它会在您的浏览器中写入 Cookie(例如 HMACCOUNT 一类用于区分独立访客的标识),并记录访问页面、来源渠道、停留时长、屏幕分辨率、浏览器与操作系统版本等信息。
需要说明的是:这些 Cookie 标识不包含您的姓名、邮箱、身份证号,单独无法定位到具体某个人;但我们仍把它视为与您有关的信息,如实告知。
百度统计由百度公司提供,其自身的数据处理规则适用百度的隐私政策。
如何拒绝统计:主流浏览器都可以在「设置 → 隐私与安全」中屏蔽第三方 Cookie,或直接使用无痕/隐私模式;也可以安装拦截统计脚本的浏览器扩展。拒绝后本站文章仍可正常阅读,不会有任何功能缺失。
3. Cookie 与本地存储
本站页面自身的代码不额外写入追踪类 Cookie,只在您的浏览器本地保存少量偏好设置,例如深色/浅色模式的选择、字号与侧边栏状态、以及离线缓存(把读过的页面存在本机,断网时也能打开)。
这些数据只留在您的设备上,不会回传给我们;清除浏览器数据即可全部删除。
4. 评论服务的技术说明
本站评论功能使用 Twikoo,服务端部署在 Vercel 云函数上,评论数据存放于 MongoDB Atlas 数据库。
评论时,您的 IP 地址会被记录。 除此之外,服务端还会记录提交时间与浏览器信息(User-Agent),并与您填写的昵称、邮箱、网址、正文一并保存。
记录 IP 的用途只有两个:一是拦截垃圾评论与恶意灌水(同一来源短时间内大量发帖会被自动拦截),二是在出现攻击或纠纷时排查来源。我们不会用 IP 地址做地域画像、广告定向,也不会将其用于对外展示。
该服务及其数据库位于中国大陆境外,您提交留言,即意味着上述信息(含 IP 地址)可能被传输至境外存储。如果您不希望信息出境,请改用电子邮件与我们联系,我们同样会回复。
5. 电子邮件咨询
您发邮件咨询时,我们会接触到您的邮箱地址、正文内容以及您主动附上的文件。
这些信息只用于回复您这一次咨询,不做其他用途:
- 不存入任何客户名单、通讯录或营销系统;
- 不用于发送任何推广、群发或节日问候邮件;
- 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、不对外披露;
- 咨询未形成委托的,往来邮件在最后一次联系后 2 年内删除。
律师对咨询内容负有保密义务,这是执业规范的要求,不因是否收费、是否最终委托而改变。如果您希望我们在回复后立即删除往来邮件,可以在信中直接说明,我们会照办并回复确认。
四、这些信息用来做什么
- 回复您的咨询与留言;
- 展示与维护评论区,包括拦截垃圾评论、防止滥用;
- 统计访问情况,判断哪些内容对读者有用、哪些页面需要优化;
- 保障站点与访客安全,排查攻击与异常访问;
- 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。
我们不会把这些信息用于与上述目的无关的自动化决策,也不会用于商业推销。
五、会不会提供给其他人
(1)受托服务商:站点托管与内容分发、百度统计、Vercel(评论云函数)、MongoDB Atlas(评论数据库)。它们只在提供相应服务所必需的范围内接触数据,不能用于自己的目的。
(2)法定情形:依照法律法规,或应公安、法院、网信等有权机关依法定程序提出的要求,我们可能提供必要的信息。
(3)除此之外,未经您的同意,我们不会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您的个人信息。
六、信息保存多久
| 信息类型 | 保存期限 |
|---|---|
| 评论留言 | 保留至您请求删除,或本站停止运营 |
| 往来邮件 | 自最后一次联系起 2 年 |
| 访问日志 | 一般不超过 6 个月(取决于托管服务商的策略) |
超过期限后,我们会删除或作匿名化处理。为履行法定义务(如应对诉讼、监管检查)确需延长的,会在必要范围内继续保存。
七、您可以要求我们做什么
对与您有关的个人信息,您享有知情、决定、查阅复制、更正补充、删除、撤回同意、请求解释说明等权利。具体可以:
- 要求查看我们保存了您的哪些信息;
- 要求更正写错的昵称或邮箱;
- 要求删除您的某条留言或全部留言;
- 要求我们不再通过邮箱与您联系。
怎么提出:发邮件至 1320233415@qq.com,写明您要办的事,并提供用于核验身份的评论昵称或邮箱(我们只做匹配核对,不会索要身份证件)。
我们一般在 15 个工作日内答复。以下情形可能无法满足:涉及他人合法权益、涉及国家安全或公共利益、法律法规另有规定,或者技术上无法实现(例如已被统计工具汇总、无法回溯到个人的匿名数据)。
八、未成年人
本站内容面向成年读者。不满 18 周岁的未成年人请在监护人陪同下阅读,是否留言、是否发邮件,应由监护人代为决定。
九、我们怎么保护这些信息
- 全站启用 HTTPS,您与本站之间的传输经过加密;
- 站点后台与代码仓库启用双重验证,避免账号被冒用后篡改页面或注入恶意代码;
- 评论数据库设置访问权限,仅服务端可读写;
- 坚持「能不收就不收」:本站不设账号、不设表单,就是为了从源头减少数据。
但也要如实说明:互联网上的传输与存储不存在绝对安全。请勿通过公开评论区传递案件细节与证件信息。
十、本政策会更新
功能变化时(例如更换统计工具、更换评论服务、新增在线咨询),本政策会同步修改,并在页首更新日期。涉及您权利的重大变更,我们会在首页或本页显著位置提示。
建议您在长期关注本站时偶尔回看这一页。
十一、联系我们
- 运营者:王志满律师(北京市康达(南昌)律师事务所)
- 电子邮箱:1320233415@qq.com
- 执业机构地址: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红谷中大道 1391 号华皓中心 53 楼
对本政策有任何疑问、意见或投诉,都可以通过上述邮箱提出,我们会在 15 个工作日内答复。
关于本站内容的法律性质、案例脱敏做法与转载规则,请见《免责声明》。两页共同构成对本站使用的说明。
两点必要说明:本页说明的是本站的信息处理规则,不构成法律意见,也不能替代针对具体案件的咨询。另外,通过评论或邮件与我们联系,不构成委托代理关系;律师的保密义务自双方正式签署委托合同、建立委托关系之日起适用。涉及具体案件的问题,建议先邮件预约,再当面或视频沟通。